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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基隆市公共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考量館舍自修室座位之公平利用,以維護讀者使用之權益,特訂定本規定。

二、服務對象:凡持有本館有效個人借閱證之讀者。

三、預約及登記方式: 
(一)可於「座位登記電腦」現場登記,或至本館網站「座位預約」預約7日內(含當日)的座位,可預約時段依網站公告為準,並於閉館前30分鐘停止受理。
(二)每人每次同時段僅能預約或登記1個座位或空間,結束使用後方可進行下一次預約,如有續借功能者,依續借規則辦理;自修室單次時段為1~3小時(以小時為單位),不足30分鐘不受理,現場零星時間最少30分鐘以上方開放登記。
(三)如登記使用結束時間超過閉館時間,僅能使用至閉館時間為止。
(四)讀者應持本人借閱證進行登記及使用,不得冒用他人名義、交換、轉讓他人或挪作其他用途。如經查有上述情形,本館得立即終止其使用權利,並以違規計點1次。

四、使用注意事項: 
(一)讀者應持登記之借閱證,於登記之時段開始15分鐘內(以座位管理系統時間為準),至現場感應門禁系統刷卡報到入座,並依指定號碼入座且不得佔位。線上預約讀者,如欲取消預約席位,最遲應於使用起始時間前10分鐘自行取消。
(二)使用自修室需憑借閱證感應門禁系統進出;使用途中如需暫時離座,以60分鐘為限,超出時間者本館得取消該座位之使用權利並現場清空座位,開放予其他讀者使用。
(三)報到逾時或未報到視同棄權,系統自動釋出該座位或空間供其他讀者登記使用,並以違規計點1次。
(四)已入座讀者如需更換座位,應於「座位登記電腦」上進行「結束使用」後,現場重新登記座位使用。 
(五)使用中之座位後一時段若無人登記,結束前30分得至「座位登記電腦」辦理續借。
(六)讀者進入自修室前,應將行動電話設定靜音或關閉,如需使用,請至「靜音艙」或館外接聽。
(七)分為「現場登記」及「線上預約」兩區席位,各區席位數以各館座位管理系統為準並得視實際使用情形,彈性調整兩區席位比例。
(八)請注意結束時間,提前準備離場作業準時離座以免影響他人;欲提前離開應於「座位登記電腦」上進行「結束使用」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項:
 (一)為保障公共空間安全,請勿私自使用延長線接用電源、搬動桌椅、調整空調開關及溫度;使用設施或設備時請依使用說明操作,如遇操作困難或機件故障問題,請洽櫃檯處理,不得任意更動機器配件或未經同意將其他空間設備移入,如有毀損,讀者應負相關損害賠償責任。
(二)使用各空間應維持環境清潔,不得有嬉戲追逐、吸菸、飲食或其他影響他人之行為,並將行動電話及其他電訊設備關閉或保持靜音。
(三)私人物品應隨身攜帶,如有遺失,本館概不負保管責任。
(四)凡經取消座位或閉館後尚留置於館內之私人物品,將集中放置於櫃檯,請於開館時間內領回,7天內未取回將視同廢棄物處理;如為易腐敗物,本館得直接清除。
(五)請依各區功能使用,不得挪作其他用途,違反者本館得立即終止其使用座位之權利,並以違規計點1次。
(六)如有違反相關規範,經當日勸導不聽者,本館得視情節輕重,進行違規記點、請其立即離座並終止使用權利;情節重大者,將依法報請警察機關處理。
(七)於本市所有館別座位管理區域(含自修室、多媒體區、討論室、電腦區)一年內累積違規記點總次數3次,暫停所有館別座位管理區域之登記及使用權利30天,並於隔年重新計算違規點數。

六、線上預約登記可能受現場設備異常影響致座位取消,或開放時間有所調整時,請於預約登記前一日或當日自行至本館網站首頁「座位預約」查詢個人記錄及開放情形。

七、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,得依相關法規及本館相關規定辦理。